吐槽丨繁簡字混用的人,充分暴露了自己的沒文化

顾清辞Kai:

update: 17時05分,本文略微作了一些調整,感謝文字學碩士吳同學的熱心指點。




*全文2000字,閱讀時間3分鐘。


文丨顧清辭  轉載請隨意,轉出樂乎請註明作者。


*Warning:地圖炮,請慎入!


 


 


為什麼説繁簡字混用的人沒文化呢?


因為他們既不瞭解漢字發展的規律,又沒讀過幾本繁體豎排的古籍。但凡有點常識,都不會出現這種致命的硬傷。


沒人規定大陸人不能用繁體字,但不論大陸人還是臺灣人,繁簡混用,都是沒文化的體現。要麼全部繁體,要麼全部簡體,根本沒有混搭的用法。


 


 


一、簡體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時代


 


關於繁簡之爭,大眾似乎有一個廣泛的誤區:想當然地以為簡體字是建國後才有的,也即,一個字古代寫成一個樣子,簡化後寫成另一個樣子。其實,這是徹頭徹尾的誤解。


事實上,簡體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時代。漢代,民間應用的簡體字就有很多。北魏時代,“亂”字已經簡化為“乱”,和現在公佈的簡化字一模一樣。宋元以來,簡體字在人民群眾中間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。今天我國通行的簡化字,絕大多數都是歷代相傳下來的。


1956年,國務院公佈了《漢字簡化方案》。1986年,國家語委重新公佈《簡化字總表》,收錄簡化字2235個,可分為三個表:



第一表收錄不作簡化偏旁用的簡化字350個。比如,“兒”簡化為“儿”,但“倪”的右邊不能簡化為“儿”。


第二表收錄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132個。比如“華”簡化為“华”,所有含這個偏旁的,比如“嘩、譁、樺”等,都可以類推簡化。


第三表是用第二表的簡化字和簡化偏旁類推出來的字,共1753個。



 


 


二、異體字不等同於簡化字


 


異體字的定義是,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意義完全相同,在任何情況下,都可以互相代替。


比如,“淚”和“泪”就是一对异体字,古代兩個字都存在。“淚”是形聲字,“泪”是會意字。我們不能認為“淚”是繁體字,“泪”是簡化字。


 


三、繁簡字的三種對應關係




1.絕大多數簡化字跟繁體字是一對一的關係,只要記住就行了。例如:


愛:爱   办:辦   达:達


只有少數是一對二、一對三或一對四的關係。例如:


当:當噹  干:干幹乾   台:台臺檯颱


 


2.有些簡化字是可以從古書中找出根據來的。其中有些是本字,有些是異體字或通用字。例如:


网:網  网是網的本字


礼:禮  異體字


舍:捨  古今字


夸:誇  古通用


也就是說,古代已經有了這些字,今天簡化只是選擇了筆劃比較少的而已。


 


3.有些簡化字和繁體字,本來在詞義上是毫不相干或有明顯區別的,僅僅因為同音,簡化時就採取了那個筆劃較少的。因此,我們不能認為筆劃多的就是繁體,筆劃少的是建國後簡化的。舉兩個例子,大家感受一下。


 


(1)公孫丑




孟子有個學生叫“公孫丑”,不能寫作“公孫醜”。因為在古代,“丑”和“醜”只是讀音相同,意思不同。 


醜=ugly


丑=1:00-3:00 am。所以,“子丑寅卯”絕對不能寫成“子醜寅卯”。


 


(2)獨孤皇后


 


獨孤“皇后”不能寫作獨孤“皇後”。因為在古代,這兩個字只是讀音相同,意思是不同的。


后=queen


後=later,behind


 


 


四、漢字簡化的三種方法


 


(一)原形省略


 


減省繁體字中的一部分,只留下代表這個字特徵或者輪廓的部分。


1.刪除大半:術→术  滅→灭


2.刪除一半:號→号  雲→云


3.刪除少部分:孫→孙  霧→雾


4.保留輪廓:廣→广  瘧→疟


5.刪除部分后略有變形:愛→爱  穩→稳


【清辭案】明白大陸人腦中自帶繁簡轉換的原因了嗎?


 


(二)更換偏旁


 


1.更換聲旁:憶→忆  撲→扑


2.更換形旁:骯→肮  願→愿


3.換用簡單的符號:趙→赵  區→区


 


(三)整字替換


 


1.換用形體簡單的會意字:體→体  雙→双


2.換用形體簡單的形聲字:響→响  護→护


3.用形體簡單的同音或近音字代替:穀→谷  葉→叶


4.草書楷化:書→书  長→长


 


 


五、題外話


 


除了進行古典文學或文字研究的專業人員之外,一般大眾只要能夠認識一些常用的繁體字就很不錯了。畢竟,語言文字是用來交流的,不是用來裝13的。


 


順便吐個槽,憋了很久了,不吐不快。




像這樣望文生義上綱上線,誰不會呀,我張口就能來一段。比如說,第二個“不講道義,因為不關我事”。


Action!


“仁義禮智信”簡化為“仁义礼智信”,真正被簡化的只有一個“義”字。因為“礼”字古代就有,是“禮”的異體字,不能算簡化字。




“我”的本義不是人稱代詞I,而是weapons,兵器,殺人用的,簡化后去掉了這部分,表示我們維護正義,卻不隨便動用兵器。這不正是中華民族幾千年來愛好和平這一傳統的體現嗎?所以說,繁體字已經跟不上時代了,簡化字明顯更符合中華傳統文化,我們要大力推行簡化字。


順帶提一句,聽我老師講過,很多想要恢復繁體字的人,在抄了100遍“憂鬱的臺灣烏龜”之後,都自動放棄了。



简体字:忧郁的台湾乌龟


繁體字:憂鬱的臺灣烏龜



看得臺灣烏龜都要憂鬱了……/(ㄒoㄒ)/~~


 


—END—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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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資料:


 


1.王力《古代漢語》


2.黃伯榮,李煒《現代漢語》


3.许慎《說文解字》


4.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


5.《康熙字典》


 


技術支持:


 


1.漢典網


2.有道詞典


3.國學導航網


4.訊飛輸入法


 


特别聲明:


本文使用的是訊飛繁體字輸入法,在語法正確的前提下,如有繁簡字混用的錯誤,由訊飛輸入法負責。


小訊飛:mmp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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